材料與組件一般採購條件

In the following points we establish the binding framework for aspects related to ordering from suppliers, such as delivery conditions and payment processes. Liability issues are also set out here.

綜述

  1. 該條款適用於所有GF管道系統採購材料和部件的歐洲供應商。
  2. 接受我方訂單或供應所訂貨物,即視為供應商已接受當前條件。
  3. 只有可追溯形式的訂單(書面、傳真、電子郵件)才具有約束力。口頭訂單或電話訂單以及對我方訂單的變更和補充,只有在我方以可追溯形式確認的情況下才具有約束力。與我方一般採購條件和附加條款不一致的條款,包括對價格或匯率的保留,特別是偏離供應商銷售和交貨的一般條件,只有在我方以可追溯的形式接受時才有效。
  4. 請供應商立即返回訂單確認書並通知確切的交貨日期。
  5. 將訂單全部轉讓給第三方需要我方以可追溯形式事先同意。
  6. 供應商應承擔因未遵守我方標準或因出現錯誤或未經我們書面同意交付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7. 本一般採購條件同樣適用於所有訂單。
  8. 禁止員工接受禮品、傭金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補償。

價格與運輸成本

  1. 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價格視為固定價格。
  2. 如果訂單沒有顯示價格或參考價格,我們保留在收到訂單確認後同意價格的權利。
  3. 除非另有約定,貨物必須以DDP(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方式發貨至採購訂單中指定的目的地。

發票與付款

  1. 發票應在貨物發貨後立即寄送至訂單中指定的地址。
  2. 在履行義務之前,供應商不提前要求付款,除非沒有履行合同是由於我方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

發貨

  1. 如果收到的貨物沒有提供所需運輸文件,那麼將由供應商應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和風險,直至妥善提供此類文件。
  2. 分批發貨或提前發貨需提前徵求我方同意。
  3. 對於快遞的貨物,只有我方在提貨單上正確簽字,才被視為有效簽收。貨物需送到我方的相關部門。
  4. 務必確保交貨時間。貨物到達我方工廠的時間被視為交貨期。如出現全部或部分交貨可能延誤的情況,請立即通知我方,並說明延誤的原因和預計延期交貨時間。此類通知並不阻礙我方採取法律補救措施(例如部分或全部終止或撤銷訂單)。
  5. 否則供應商不得因我方提供的文件、硬件或部件丟失為理由延遲發貨,供應商應及時按要求時間發貨。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就合理延長交貨期達成一致。
  6. 採購貨物的風險應在貨物到達交貨地點時轉移給我方,或者在成功完成檢測後轉移給我方。

包裝

  1. 供應商必須提供合適的包裝,並負責包裝費用,如果貨物因包裝問題而導致貨物在運輸中受損,則供應商應承擔責任。
  2. 根據我方的安排,供應商應將我方免費退回的包裝材料的價格記入貸方,或提供相關退款。

不良品通知

  1. 我們將在方便時儘早檢驗所供應的貨物,並不受法定檢驗期的約束。
  2. 通過付款或進行裝運前測試,我們不會放棄對交貨錯誤造成損失而要求賠償的權利。

保證

  1. 供應商應保證貨物達到要求的質量,滿足合同描述的用途要求,一般不存在損害其價值或不滿足合同要求或使用要求缺陷。
  2. 貨物必須符合買方所有相關的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規範要求。此外,供應商應保證貨物不含任何放射性物質。
  3. 如果所供應的貨物存在缺陷,我們有權訴諸法律,要求進行相應的賠償。但是,只有當供應商在一定期限內不能或不願自費修理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產品時,我們才有權解除合同。在緊急情況下或如果供應商未能履行其整改缺陷產品的義務,我們有權要求供應商出資整改有缺陷的產品。
  4. 供應商應賠償因供應商提供的不良產品而產生的拆卸費用,以及重新安裝合格產品的費用。
  5. 除非另有約定,質保期為我方收到貨物後30個月。如果雙方同意在我方工廠中對貨物進行功能驗收檢測,那麼保修期應從簽署驗收協議之日開始計算。
  6. 在保修期內已正式通知的不良產品索賠應在保
    修期期滿後12個月內失效。
  7. 對於不良貨物,在更換或取消合同之前,由我方負責進行處理。不良品更換後,不良產品將交由供應商在我方工廠進行處理。
  8. 更換和修理後的產品保修期應與原交付的產品保修期相同;更換部件的保修期應重新開始計算。此情況同樣適用於更換的零部件 .

產品責任、保險

  1. 供應商應賠償我方因供應不良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任何索賠、損害、損失、責任、訴訟等費用。
  2. 供應商應購買產品責任險,在發生傷害、疾病或死亡和/或財產損失的情況下,為每起事故提供至少500萬歐元的全世界範圍的保險,並為每個案例和日曆年的拆卸和重新安裝費用提供至少50萬歐元的保險。保險範圍不被視為供應商責任範圍。

工具、專利、圖紙等。

  1. ,我們為生產某種產品而向供應商提供的所有數據,圖紙,設備,專利,工具,模型等均屬我們的財產,不得用於其他目的,不得複製或透露給第三方。其中的版權應歸我方所有。一旦訂單執行完成,所有文件應免費退還。如果沒有約定交貨,那麼應將文件退還給我們。
  2. 根據我們的圖紙、專利、機密數據、工具或其副本製造的產品,供應商不得將其用於自用,也不得將其提供或轉交給第三方。同樣適用於紙質版訂單。

保密條款

  1. 供應商應對所有訂單和交貨信息保密。

工業所有權

  1. 供應商保證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不侵犯第三方所有權。並負責賠償與之相關的任何第三方索賠。

合同履行地

  1. 合同貨物和服務的履行地點應為雙方約定的地點。付款的履行地點應為下發訂單分公司的註冊地。

管轄權和適用法律

  1. 如有任何分歧,應以我方發出訂單的辦事處的所在管轄地進行解決。但是,我們有權在任何其他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2. 如有任何爭議,所有供應品均應遵守買方營業地的實體法,除任何法律衝突規定外,國外交貨的情況應遵從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11.4.1980規定。

8/2011